定義短期和長期
B.6.1. 以固定和可變生產要素 定義短期和長期 生產
既然要用“固定同可變生產要素”嚟定義 短期和長期 生產,我哋先要學什麼是固定和可變生產要素。
- “固定生產要素”係指數量唔會隨產量變而改變嘅生產要素。
- 例如土地、資本、機器。
- 就算你將產量改變,已有嘅機器、土地數量都唔會改變。
- “可變生產要素” 係指數量會隨產量改變而變嘅生產要素。
- 例如原料、勞力。
基於上面對固定和可變生產要素嘅解釋,你可能會返駁:“唔係喎!我如果要生產多D出,咁我可能要買多D機器,所以機器嘅數量都會隨產量改變而變嘅。”
- 冇錯!就係因為咁,我哋就要學埋“短期同長期生產”。
一個生產時期到底屬於“短期”定“長期”仍決定於喺嗰個時期當中有冇固定生產要素。
- “短期”係指最少有一個固定生產要素嘅生產時期。
- 因為有固定生產要素,所以就算我哋投入更多其他可變嘅生產要素,生產規模都會係固定或有所限制嘅。
- “長期”係指冇固定生產要素嘅生產時期,即係所有生產要素嘅數量都係可以變嘅。
- 因為冇固定生產要素,所以只要投入更多可變嘅生產要素,生產規模就可以擴大。當然我哋亦可以透過減少投入可變生產要素嚟縮細生產規模。
例如對一間製衣廠嚟講,如果要用半年先可以增加土地及生意線(因為要買機器)。
- 咁“三個月”就係短期。
- 就算廠商馬上請更多嘅人、用24小時輪班制嚟開工,製衣廠嘅生產量都係會個上限。
- 而“一年”就係長期。
- 因為廠商可以喺依段時間內令土地、機器等生產要素變成“可變”,所以就冇晒所有固定生產要素。